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:
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〉的决定》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,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,新的《安全生产法》修改并增加了17条内容。按照市安监局、渤海轻工集团要求,为切实做好新《安全生产法》培训工作,现将培训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培训人员
教务处、机电工程学院、印刷工程学院、生物工程学院、管理工程学院、信息工程学院、体育教学部、图书资料中心、公寓管理中心、学生处、总务处和保卫处等部门主要领导及安全员。
二、培训时间及地点
2014年11月13日(周四)上午九点,请提前10分钟入场。
地点:学院报告厅
三、培训内容
新修改的《安全生产法》的立法背景、主要制度、法律释义和新法修改条款的解读。
设备与安技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