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、教学部、处室:
根据津人社局发【2017】1号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17年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程学习有关事项的通知》的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学习时间
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程学习自即日开始,12月28日结束。
二、参加人员
全校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。
三、学习内容和方式
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程分为“必修课”和“选修课”两大类。其中,全市统一的“必修课”为《国家和天津市“十三五”规划纲要解读》,须自行登录“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”进行免费学习和考试;“选修课”学习根据自身实际,自主选择课程,开展远程学习。
四、学时要求
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程总学时要求为32学时,其中,“必修课”6学时,“选修课”26学时。继续教育公需课程学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业绩考核、职称评定、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。